问题 | 公司合同诈骗罪定罪标准是怎么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合同诈骗罪,系指行为人出于恶意占有之目的,在签署或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实施欺诈行为,从而从对方当事人手中获取财物,且所涉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即数额较大)者。
此种犯罪的裁量关键,主要有以下几点要点: 首先,行为人可能会通过虚构公司实体或冒充他人身份来签订合同; 其次,他们可能会使用伪造、篡改、作废的票据或其他虚假的所有权证明作为担保; 再者,行为人可能会在自身并无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况下,通过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方式,引诱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此外,行为人还可能在收取了对方当事人的货物、款项、预付款或抵押财产后,选择逃离现身后消失不见; 以及,其可能会采取其他手段,以此从对方当事人手中获取财物。 关于该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个人诈骗公共或私人财物的数额达到了二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单位诈骗公共或私人财物的数额达到了十万元人民币以上,则可以视为数额较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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