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捡到东西算盗窃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第264条明文之规定,构成盗窃罪的必备条件包括以非法占有为宗旨,秘密窃取国家与集体以及私人之财产,并且达到一定的数量标准,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
单纯意义上的拾得物品,即捡到了不起眼的小玩意儿,其实并不能直接等同于盗窃罪。 换句话说,只要捡到物品的那一刻,财物的所有权人仍旧掌握着对财物的掌控,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遭受损失; 再加上捡拾者在行为之前,也并未怀揣着非法占有该财物的犯罪意图,因此捡拾行为往往并不会被认定为盗窃罪。 然而,倘若捡到者在知晓或是应当敏锐察觉到该物乃是属于他人所有,并且物品的主人正在焦急地找寻时,却依旧选择不予归还,那么这种行为就可能被判定为侵占罪。 侵占罪,简单来说就是以非法占有别人托管的财物为己有的违法行为,而且通常情况下会涉及到较大金额的财物,且捡到者坚决拒绝予以退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若侵占行为造成了数额较大的财产流失,那么相应的责任人将会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等刑事处罚。 因此,总的来说,单纯的捡拾物品本身并不能构成盗窃罪,但是如若存在故意侵占他人财物并且涉及金额较大的情况,则很有可能会被视为侵占罪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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