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普通盗窃罪的数量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对于普通型盗窃罪,其衡量犯罪程度的数量标准被定义为“数额较大”。然而,关于这一具体数额的界定,则需依据司法解释进行判断,总体上来说,当盗窃行为所导致的公私财产价值达到一定规模或数量时,便可视为达到了“数额较大”的范畴。此外,若实施了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以及扒窃等恶劣手段,即便涉及金额较小,同样也有可能构成盗窃罪。因此,对于普通型盗窃罪的数量标准的确立,不能仅凭单一数字指标,还应当考虑对应的司法解释及各项具体案件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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