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母亲对孩子不管不问,这构成遗弃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遗弃罪是否得以构成,主要须视被遗弃对象——即不具独立生活能力的未成年子女——是否实际遭遇不利情况以及遗弃行为给其带来的恶劣影响程度等因素综合考量。
因此,若当该名不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的未成年子女,在长时间处于其母忽视或是不闻不问的状态之下,且无他人替代照料,致使其面临严重的生活困境或危险情势时,例如因无人照看导致重伤甚至死亡,或者使其被迫流浪街头乞讨维生等情况,方能判定其母亲已构成遗弃罪。 同样,倘若行为人经过多次教育劝告仍坚持固执己见,使得被遗弃的未成年人陷入极端危急的生活境遇之中,或者在遗弃过程中实施了极其恶劣的行为表现,如在遗弃的同时伴随殴打、虐待等举动,那么其母亲也将被认为是以遗弃名义实施犯罪。 总而言之,只要母亲对子女的生活状况有所保留,但并不影响本人或者他人对孩子进行照顾的话,母亲就不会被判定为遗弃罪的参与者。 仅在被遗弃子女既无法自立,亦无他人照管的前提条件下,且情节严重的母亲,方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刑事后果。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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