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刑事诉讼时效期有多长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您提及的问题,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时效规定与民事诉讼有所不同。
在刑事案件中,关于经过特定期间后是否仍需追究被告责任的问题,主要依据是由人民法院最终确定的罪犯所应承担的刑期。 具体而言,对于以下几种情形,自相关行为发生之日起,便不再对其进行追诉: 首先,法定最重惩罚仅为有期徒刑五年以下的罪行,要过了该行为追诉有效期; 其次,法定最重惩罚为有期徒刑五年至十年的罪行,其诉讼时效则为十年; 最后,法定最重惩罚为有期徒刑十年以上的罪行,则需要再等上十五年。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案件经历了长达二十年之久,若我们认为有必要再次追究被告人责任的话,也必须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审核批准。 总的来说,关于诉讼时效,法定最高刑越重,适用的延长时间就相应地越长。 一旦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的胜诉权利将会自动消失。 而在实践中,当出现某些情况使得诉讼时效出现中断或者中止时,诉讼时效仍然可以得到适当的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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