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信罪自己没获利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刑法典第287条之二款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含了以下三个方面:首先,被告人必须明确知晓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其次,被告人必须为该犯罪行为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协助;最后,被告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值得注意的是,即便被告人并未从其所提供的帮助行为中获取任何经济利益,只要他依然清楚地知道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从事犯罪活动,并为之提供援助,那么他的行为仍有可能被判定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在做出最终判决时,法院将全面权衡被告人的主观认知程度、所提供的帮助性质及程度、对犯罪活动的实际贡献度以及社会危害性等多重因素。若被告人所提供的帮助对于犯罪活动产生了至关重要的影响,尽管他并未直接从中获得经济收益,也有可能被视为情节严重,进而被判定为犯罪。然而,如果被告人主张自己并未从中获取任何经济利益,法院在量刑过程中将会充分考虑到这一情节。然而,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如何量刑,还需依据具体案情与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评估。若被告人确实未曾获取任何经济利益,且其所提供的帮助对于犯罪活动的贡献相对较小,法院在量刑时或许会对此给予适当考量。然而,是否应当减轻处罚则需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作出裁决。总而言之,即便被告人自身并未从帮助行为中获取任何经济利益,他仍有可能被判定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而最终的判决结果,则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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