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不能立案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在我国法律框架下具有明确的立案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诉法》)第二百七十条之规定,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范畴,简言之,只有被害方提出控告后,司法部门才会启动追究刑事责任程序。在此种情况下,若被害者未提出上诉请求,公安机关则通常情况下不会主动展开调查并立案。 然而,当被害者提出上诉请求且能够提供相关证据显示行为人存在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同时拒绝归还或交付时,公安机关便应依法进行立案侦查。因此,侵占罪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是具备立案条件的,但具体是否立案则需视被害者的上诉请求以及证据的充分与否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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