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的客体可以是土地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所指向的客体范围主要限定于他人的个人财物,具体而言,该类财物涵盖了动产及具有特殊性质的无形资产。
然而,土地由于其特殊性,通常难以以侵占罪的规制加以约束。在我国现行刑法中,侵占罪的适用对象主要在于特定情形下的代理保管他人财物亦或拾获的丢失物、遗忘物等情况。因此,土地并不被视为侵占罪直接涉及的客体所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