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资金15万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涉及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均有可能启动司法诉讼程序:
1.未经批准私自占用公共资金并用于私人用途,且金额达到人民币五千元至一万元(或等值外币)以上,且其行为属于非法性质; 2.同样未经批准,将公款以营利为目的转入个人账户,且金额达到了从一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至三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上; 3.未经批准,私自占用公共资金并用于私人用途,且金额达到从一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至三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上,并且已经超过了三个月的期限仍未归还。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