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不知情无收益有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根据相关法律条款,协助或提供便利以使他人能够实施犯罪活动的行为,须具备故意性的“明知”意识。
换言之,如果行为人本身并不知晓其所提供的帮助,则这并不足以构成为帮信罪的要素; 同样地,即便在未获取任何利益的前提下,若没有该“明知”的前提,也无法构成帮信罪。 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无需接受相应的刑事惩罚。 2、依据我国法律所明确规定,任何人都必须遵守国家律法,不得触碰法律红线。 若了解某人正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便利服务,且情节严重者,将按照帮信罪的相关法规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3、对于单位而言,若违反上述规定,将面临罚金的处罚,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亦将按照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若存在前述两种行为,并且同时构成了其他犯罪,那么将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来确定罪行的性质与量刑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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