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店无证卖烟怎么处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却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小店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承担以下民事与刑事责任:
首先,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协助下依法责令其立即终止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经营活动,并没收其违法所获利润; 其次,根据违法经营总额的20%至50%之间进行罚款。 其次,对违反我国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许可便经营购销、运输烟草制品,从而扰乱国家烟草市场秩序,情节较为严重的,其行为将被视为非法经营罪,面临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以及被判处一倍至五倍于违法所得的罚金;而情节非常严重的,则可能被判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刑期在五年及以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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