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判刑结束后什么时候能自由 |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法规定的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后,倘若并未被涉及到附加刑,如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那么当其完成所被判处的监禁期并被立即赦免之时,便能重获自由之身; 然而,若实际存在着附加刑罚,则必须在此类刑罚完全履行完毕以后,方能视为真正意义上的自由解放。 举个例子来说明,尽管某些人可能面临了剥夺政治权利的判决结果,但是自该段时间开始,他们仍然将遭受一定程度的权利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八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计算、效力与执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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