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过追诉时效期限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超越了诉讼时效约束边界的案件,原则上将不被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若存在依法规定的特殊状况,例如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进行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后,嫌疑人却选择逃避侦查或是抵制审判的,那么在此种情形下其将不受限于诉讼时效的制约。 对于诉讼时效期间的设定是依据犯罪类型的法定最高刑罚加以规定的。 以下为各类犯罪的具体诉讼时效期限:犯罪行为引起的法定最高刑罚仅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五年后不再追诉; 法定最高刑罚为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之间的,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十年后不再追诉; 法定最高刑罚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十五年后不再追诉; 法定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二十年后不再追诉。 尽管如此,若在二十年之后仍被视为应该继续追诉的,则需要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核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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