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缓需要最高院核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死缓的判决亦须经由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方可生效。死缓,是对那些被判定为应处以死刑但又不必要立即执行的罪犯实施的刑罚措施,施行者可以在判处其死刑的同时,向罪犯宣告其缓期两年执行。在这期间,若囚犯并无故意犯罪行为发生,则在其缓刑两年届满之后,该罪犯将被减判为无期徒刑;
如若该囚犯在此期间故意犯罪,且此罪行已被查明属实,那么他的罪行就要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审查与批准,从而得以执行死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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