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能减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被判以无期徒刑同时丧失政治权利至生命尽头,这种情况下若能真诚地表达悔过之意或有积极的行为改进,则可能获得减刑的机会。
然而,即使在这种情况下,被释放的期限仍然必须不少于十三年。 通常来说,减刑的结果能够将无期徒刑更改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另外,对于那些确实表达了悔过,并且有积极的立功表现的罪犯,他们可能会被减刑到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无论哪种情况,被缩短的违法活动年限都需要超过十三年才能满足条件。 此外,减刑法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在这部法典中,第七十八条对于那些被判处在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之列的罪犯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对于这些罪犯,只要他们在执行期间能严格遵守惩罚性政策,主动接受医疗及心理方面的改造,展示出真诚的悔过态度或有积极的行为进步,他们就有权申请减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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