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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发黄色小卡片被判帮信嘴获利四万元该如何量刑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确规定,若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仍为其实施提供如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以及通讯传输等关键性技术支持,或是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非关键性帮助的话,如情节严重的情况,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且可能被并处罚款。倘若实施此类违法行为的主体为单位的话,则单位需承担罚金的法律责任,且对其中的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应依据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在上述情况中,如涉及到其他类型的违法犯罪问题,则按照处罚较重的那一项来定罪量刑。
值得注意的是,现行刑法制度亦允许帮信行为者主动向执法机关自首。如果行为人能够主动投案并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就可以被认定为自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自首的犯罪当事人,经司法鉴定认为情节轻微的,可以获得从宽处理或者减轻处罚,严重者甚至可考虑免除处罚。
此外,即使是已被司法机关正式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正在执行刑罚的罪犯,只要在此之前如实交代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但与自身罪行密切关联的案件事实,都应当视为自首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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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7 19:2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