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国的刑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事法律体系中,刑罚的类型被精心归纳为五种主刑与三种附加刑两大类别。
根据我们国家最高立法机关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条款,主刑具体包含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及至最为严厉的死刑;而附加刑则详细划分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以及没收财产三大方面。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附加刑并不能相互替代,它们既可作为单一刑罚单独适用于犯罪行为人,亦能以组合形式加以配套适用。 同时,对于一些外籍罪犯而言,驱逐出境这一附加刑的实施,既有可能构成他们所遭受的惩处内容,同样也是可以独立施用的惩罚措施。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三十五条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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