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在我国刑罚只能是哪些机关以成文法的方式制定 |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刑罚只能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以成文法的方式制定,其他任何机关无权制定刑罚,最高权力机关制定刑罚时也只能在成文法中明确地加以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