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刑后罚金交到哪里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院判决时所处的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
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 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 罚金同没收财产一样,也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后有的财产。 如果没有钱款,可以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措施,用变卖、拍卖的钱款折抵罚金。 罚金的缴纳是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涉及的是刑罚的执行问题。 根据《刑法》的规定,有以下几种罚款缴纳方法: 1、限期一次缴纳。 2、限期分期缴纳。 3、强制缴纳。 4、随时追缴。 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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