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恶意透支量刑多少年不追究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恶意透支行为在检察机关正式提起诉讼之前能够得到全额偿还或出现了其他情节相对较轻的情况,那么就有可能被豁免起诉。
而在第一审法院作出生效判决以前,行为人将所有借款全部返还或同样属于情节较轻之时,则有可能享受到免于刑事处分的待遇。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恶意透支所涉及到的金额较大时,便会构成严重的信用卡诈骗罪。 根据相关规定,当恶意透支的金额在人民币50,000元至500,000元之间时,就足以构成所谓的“数额较大”标准,需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即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幅度内判定刑期,同时还需支付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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