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诈骗罪判刑后没钱还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审理过程中,若被告被判处缴纳罚金,然而其经济状况无法承受此种义务,那么此类情况便需要由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手段,促使罪犯按时足额缴纳罚款。
然而,若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导致被告人实际履行罚金存在经济上的困难,经过人民法院慎重考虑及认真裁定后,可酌情延长罚金缴纳期限、适当降低罚金数额或予以免除。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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