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案件发生之前退还所骗取的款项能否视为涉嫌诈骗活动,取决于具体情境下的各种因素。
通常而言,若罪犯在其行为有可能引发诈骗罪名的前提下,自愿在案件发生前归还所骗得的款项,那么这种做法或许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出该行为人有反映出其有悔过之意或其主观恶性相对较低。
然而,这并不代表此类行为一定不会构成诈骗罪行。
倘若行为人在最初便怀揣着非法占有的意图,通过编造虚假事实或掩盖真实情况的手段,使得受害者陷入误解并将财产交予他们,即便在案件发生前已经退还了款项,仍然有可能被认定为构成诈骗罪,只是在量刑过程中,这可以作为一个减轻处罚的考量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