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诈骗罪一般的认定方式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合同诈骗罪乃是指个体或组织在签署、执行各类合法合同时,以欺诈手段骗取另一方当事人财物,且该财物价值达到较大金额的犯罪行为。
判断此类犯罪的基本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环节:首当其冲的便是考虑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是否存在明确的非法占有之意图,这就需要我们结合行为人实际具备的履约能力,实际操作的履约行为,以及他们获取财物之后对此类财物的处置情况等多个角度进行全面评估。 倘若行为人在与其他人签订合同时,明明自己缺乏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却恶意夸大地表述自身的履约条件; 亦或是他们在签署合同后未能积极地履行相关的契约责任; 甚至还包括那些在获得财物后,非但不好好加以利用,反而随意浪费、选择潜逃的行为人,这些都可以被认为是具有明显的非法占有之心。 其次,我们必须关注的是,犯罪嫌疑人在诈骗案发生的整个过程中,是否确实执行过相应的诈骗行为。 例如,他们是否曾经假冒名义,虚构公司或个人身份来签订合同; 是否曾使用伪造、篡改、作废的票据或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为担保; 是否在收取了对方当事人支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选择逃避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