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37日不逮捕是取保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的流程中,37日不逮捕这一情况不能简单地等同于取保候审。
通常来说,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若认为需逮捕,需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请审查批准。 不过,要是遇到特殊情况,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能延长一日至四日。 像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还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而人民检察院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就会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要是不批准逮捕,原因可是多种多样的。 有可能是证据方面不够充足,无法认定构成犯罪; 也有可能是情节相对比较轻微,不需要采取逮捕这种较为严厉的措施。 在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会变更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非羁押性的强制措施,当然也有可能直接就把人给释放了。 这一系列的程序和决定,都是为了确保刑事诉讼的公正、合法以及合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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