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警刑拘后怎么走程序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刑事警察实施了刑拘行为之后,通常会按照以下详尽的程序展开行动: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必须在执行刑拘后的24小时以内对当事人进行讯问工作,以确保执行程序公正和合法。 如果公安机关发现被执行刑拘者并无犯罪事实或者情节轻微,应立即予以释放。 紧接着,公安机关应当在刑拘行为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检察机关递交申请,以争取检察院的批准逮捕。 然而,在某些特殊的情形之下,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交的审查批捕时间或许会得以适当延期,最长可达四天。 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则其提请审查批捕的期限可能会被延长到30日。 然后,检察机关将在收到公安机关递交的申请以及相关材料后的七个自然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如果检察院予以批准逮捕,那么案件将会进入更为深入的调查阶段; 反之,如果检察院拒绝批准逮捕,那公安机关便应立即释放已经被拘留的人员。 然而,对于那些仍然有必要进行侦查工作同时又符合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的人员,他们的权利将会受到司法保护,公安机关亦有权依据法律法规更改其强制性后续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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