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几天下逮捕证据有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当公安机关认定某被拘留者需要实施逮捕时,应在拘留期满之后的第三个工作日起,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审查批准申请。
然而,如果存在某些特殊情形,例如流窜作案或连续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犯,那么审查批准的时限将有可能相应延长一至四个工作日。 当然,对于这些性质严重的嫌疑人,审查批准的时间最长可延长至整整三十个自然日。 接下来,人民检察院应在接到公安机关提交的审查批准逮捕书之后的第七个工作日之内,对是否准予逮捕做出决定。 总的来说,从刑事拘留到最终逮捕的整个过程中,最长的期限为三十七个自然日。 但是,逮捕的有效性与否并不能仅仅依据时间长短进行判断,还需要综合考虑多个重要因素,如证据的合法性、相关性及其客观真实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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