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刑是从抓进去的日期开始算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对于已经被判定有罪并面临处罚的罪犯来说,其刑期并不是从其被拘捕的那天开始计算的,而是自判决正式执行的那一刻才真正开始计算。
若犯罪者在判决执行前已被先行羁押,那么每一天的羁押都将被视为等同于一天的刑期进行折抵。 例如,假设某位犯罪者因为涉嫌犯罪而被先行羁押了整整50天,最后被判处了6个月的有期徒刑,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他实际上需要服役的总时长将会扣除掉之前所累积的这50天的羁押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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