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机关立案以后多久抓人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公安机关已经进行了立案程序的情况下,并无固定的标准来决定实施逮捕行为的时间。
此问题实质上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收集到证据的进展速度。 若相关证据足以清晰地揭示出犯罪行为的主使者,且在这种可能性之下,该人员可能会选择逃逸、销毁证据或对社会产生进一步的潜在威胁,那么公安机关将立即组织人力展开抓捕行动。 然而,如果案情较为复杂,需要进行深入的调查取证工作,则实施逮捕的时间可能会相应地被拉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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