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扣押车辆归还程序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拘留的期间内,倘若被扣押的车辆被证实与案情毫无关联,应当于三个工作日内解除其扣押状态,进行返还处理。
整个操作环节步骤如下所列: 首先,由负责该案件的执法机构对车辆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以确保其与案件本身无任何牵涉; 其次,依据此前的审查结果,依法制作解除扣押的法律文件; 最后,将解除扣押的决定通知到当事人,并协助他们完成车辆的领取以及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对扣押物的处理】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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