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的犯罪事实包括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刑事拘留涉及的犯罪事实,一般情况下包含以下内容:预谋或者在准备实施犯罪过程中被当场逮捕的;
被害者或者在场目击证人明确指出其为罪犯的; 在个人物品或居住空间内发现与犯罪行为直接相关的证据; 犯案后意图自杀或逃离现场的; 试图销毁、篡改证据或者串通口供的; 无法提供真实姓名和地址,身份尚未确定的; 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团伙作案重大嫌疑的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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