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在刑事拘留期间可以探视吗现在有案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被执行刑事拘留之际,一般的规定是不容许家属进行探访的。
刑事拘留这一司法程序通常由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共同负责实施,适用于他们在侦办案件的过程之中遇到了法定和紧急的状况,针对的往往也是现行犯罪嫌疑人或重大嫌疑主体。 然而需要强调的是,刑事拘留仅仅是一种强制性的司法手段,而非最终的审判结果,因此在这个阶段,通常并不会为个人记录下难以抹去的案底。 但必须注意的是,只有在经由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有罪裁决之后,个体才可能在其个人档案中保留相关的犯罪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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