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黄金三十七天不放人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警方在拘留时间已满黄金37天仍未释放当事人,这或许表明此案情复杂或警方认定有续留拘禁之必要性。
首先,您需了解警方是否已向检察机关提交申请批准逮捕的文件。 若已提交申报,检察机关将针对该案件展开详尽审查,然后作出批准或驳回逮捕的决策。 在这一审查过程中,您可考虑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律师向检察机关呈递法律辩论,阐述不应准予逮捕的理由,如犯罪嫌疑人确属清白、罪责较轻或者无潜在危害社会安全的风险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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