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多久侦查终结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在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之后,侦查羁押期最长不得超过两个月之久。
不过,如果案件本身极其错综复杂且在该期限内无法完成调查处理工作,需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批,方可依法予以延长一个月的时间。 针对那些地处偏远且交通极为不便利的地区所发生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涉及到众多犯罪行为及人员范围广泛、取证过程难度较大的犯罪团伙案件、跨区域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等,若在前述侦查羁押期限内仍然未能完成侦查工作并得出结论,那么则需要向省级、自治区、直辖市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经其审核批准或作出决定后,可视情将侦查羁押期限再次延长两个月。 而对于那些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若按照上述规定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后依然无法完成侦查工作并得出结论,则还可向省级、自治区、直辖市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经其审核批准或作出决定后,再次将侦查羁押期限延长两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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