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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延期审理规定有哪些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的延期审理主要是指公安机关在特定的环境与条件下,有权延长期限对涉及罪行的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的操作。
具体来说,这通常是因为案件错综复杂、调查取证困难重重等理由所导致的必要性措施。
例如,以流窜、重复或团伙形式进行严重犯罪活动的嫌疑人,他们的刑事拘留时长可以被延长到30天的法定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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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7 0:5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