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的区别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在与行政治安拘押方面存在着显著的差异性,具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首先,从性质层面来看,前者乃刑事司法程序中所采用的一项严厉手段,旨在维护整个刑事诉讼流程的稳定运行;
而后者则为针对违法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行为所实施的治安处罚措施。 其次,从所适用的法律规范角度来看,刑事拘役主要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而行政治安拘押则主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其他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 再者,在期限上两者也有所不同,刑事拘役的最长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7日; 而行政治安拘押的最长期限一般不超过15日,若合并执行则总时长不超过20日。 最后,从法律后果的角度来看,刑事拘役的结果往往意味着将面临刑事审判; 然而,完成治安拘押后并不必然会引发刑事审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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