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拘留多少天会被送检察院起诉案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形下,依据我国法律法规设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限为37天。
然而,若公安机构通过相关调查核实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及的犯罪行为已获得明确证实,其为此行为提供的确切而充分的证据也足以判定其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那么公安机关有权于拘留期限届满次日起的3日内,提交人民检察院审查并予以批准逮捕。 在此过程中,如有特殊状况产生,向检察院申请延期审查和批准逮捕的时间段可额外延长1日到4日。 对于在犯罪现场转移流动性较强、屡次实施犯罪行为或者组成团伙共同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而言,公安机关向检察院申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则可延长至30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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