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后律师什么时候可以介入执行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法律条款明确指出:犯罪嫌疑人自首次接受侦查机关的询问或遭遇强制性手段时起,便享有直接委托辩护代理人的权力。
然而,在侦查进行过程中,只允许聘请律师作为唯一的辩护者。 而被告方则有权在任何时候自行选择委托辩护人。 当然,在通常的情形下,当涉嫌违法行为的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律师便可以适时地参与到案件的处理过程中来。 律师的介入不仅能为嫌疑人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还包括代理申诉、控告以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一系列法律服务。 在此关键阶段,律师的及时参与对于确保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律师通过深入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向嫌疑人详细解释其所享有的各项权利与义务,从而为接下来的辩护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总而言之,在刑事拘留之后,律师应当尽快介入,为嫌疑人提供专业化的法律援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委托辩护的时间】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委托辩护的形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的告知义务】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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