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代表审讯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刑事拘留并非意味着已完成初步审理步骤。
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在调查案件期间,遭遇特定紧急状况且现行违法者或重大嫌疑分子身份明确之时,为确保他们无法随意行动而采取的一种暂时性的人身自由限制手段。 正是在此刻,刑事拘留措施得以实施以保障刑事诉讼程序的适时推进,防范潜在的犯罪嫌疑人逃避司法追责并防止其产生新的风险隐患危及社会安全。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刑事拘留仅仅是司法程序中所采取的诸多强制措施之一,其主旨在于确保刑事诉讼程序能够顺畅地进行下去,同时也能有效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制裁或继续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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