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过就是有前科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这一手段并非代表着被告人必然会面临有前科的困境。
刑事拘留系由我国公安部门抑或人民检察院等机构在对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侦查的过程中,当遇到一定法定范围内的紧急情况下,针对那些正在实施犯罪行为或是存在重大犯罪嫌疑的个人而实施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而所谓的“前科”,通常是指曾经因触犯法律法规,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已得到执行完毕的情形。 仅在遭受刑事拘留的情况下,若最终未被法院判定为有罪并予以相应的刑事处罚,那么在此事件中所接受的刑事拘留便无法构成前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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