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立案才能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这一强制性措施,并非必然要求以立案为前提条件。
在某些突发性的紧急情况之下,公安机关有权针对正在进行的违法行为或者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实施先行拘留。 通常而言,立案乃是刑事诉讼程序中至关重要的一环,标志着对刑事案件的正式调查工作已经启动。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为了迅速制止犯罪活动、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脱或者销毁关键证据等,公安机关在尚未立案的情况下,也可依法采取刑事拘留的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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