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在哪留案底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在本质上并无案底记录之效应。
然而,若经过由法院进行的司法审判且判定被告有罪,则将正式建立案底。 刑事拘留乃是指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针对其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遭遇法定的紧急状况时,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所实施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倘若在遭受刑事拘留之后,经由侦查机关侦查终结,认定犯罪事实清晰明确,证据确凿且充足,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者,将会移送至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院在审查完毕后,如认为应当提起诉讼,便会向人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 法院经过严谨审理,若判定被告有罪,方能正式建立案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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