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刑事拘留算羁押期间吗 |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刑法诉讼程序中,刑事拘留的期间应当视同为羁押期间的计算范畴。 具体而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所制定的相关法律规范,对于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分子,倘若其调查期限在最长限期内依然无法完成侦查工作并得出结论,那么便可再次延长两个月的侦查期限。 这就意味着,在整个侦查过程中,犯罪嫌疑分子被拘留的时长,以及在此基础上延长的侦查期限,均应视为羁押期间进行计算。 因此,刑事拘留作为犯罪嫌疑分子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所遭受的正式人身自由限制的一种形式,无疑是构成了羁押期间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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