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有通知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第八十五条的明确规定,在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措施时,必须向被拘留者出示拘留证,并须立即将其送往看守所进行羁押,最晚不得超过二十四个小时。除非出现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情况,可能会对侦查工作造成阻碍,否则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若确实存在此类阻碍侦查的情况,则应当在相关情形消除之后,立即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总而言之,在刑事拘留案件中,通常情况下应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除非存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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