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一个月算刑事拘留么 |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一个月是否能够被定义为刑事拘留,这主要取决于实际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刑事拘留的时限一般控制在37天之内,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三日期”与“七日期”的总和。如果在此期间内,被拘留者并未被释放或者变更其他强制措施,那么一个月的时间足以构成刑事拘留。但是,若超过了这个限制,那么超出的部分则有可能被视为非法的超期羁押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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