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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利用孕期妇女贩毒罪怎么判
分类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明确规定,不论是何种情况下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之行为,无论涉及到毒品数量的多寡,均应受到刑事法律的追究与制裁。针对那些利用孕期妇女进行毒品违法交易的个案,按照此款法规,必须依法严惩不贷,同时结合实际案情的具体情节,依法量罪定刑。若孕妇实施的毒品犯罪行为符合上述法条中所列举的加重情形,例如涉案毒品数量巨大、身为犯罪团伙的首要分子、采取武装掩护手段、暴力抗拒执法检查等,那么她将有可能面临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严厉惩罚,并且还要被剥夺全部个人财产。反之,倘若涉案毒品数量较少,那么孕妇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还需缴纳罚金;若情节较为恶劣,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然而,在做出最终判决时,法官还会充分考虑到孕妇作为特殊群体的身份及其在整个毒品犯罪活动中所扮演的具体角色及所实施的具体行为。尽管孕妇参与毒品犯罪可能会被视为应当从重处罚的情节,但是法院在作出判决时,仍会全面权衡孕妇的特殊处境以及其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若孕妇的行为确实符合上述加重情节,且情节严重,那么她将有可能被判处相应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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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8 22:5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