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解除取保候审找哪个部门 |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若犯罪嫌疑人、被告及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或律师认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所采取的强制措施期限已逾法定限制,则他们可请求解除这些强制措施。 
然而,关于解除取保候审的事宜,应向实施该强制措施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提交申请。倘若上述机构未能在法定期间内解除强制措施,申请人有权依法向上一级机关或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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