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绑架罪成立必须三方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刑法规定,成立绑架罪并非必须有三方面元素的参与。
实际上,绑架罪的核心要件在于行为主体采取暴力手段,或者采用威胁、恐吓乃至其他形式来非法控制被害人,以此来达到勒索相当价值财产的目的,或者实现其他不合法的需求。 当此类行动付诸实践时,即使并未涉及第三方的参与,同样有可能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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