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教唆他人抢劫是否有罪名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教唆他人进行抢劫活动是严重违法行为。
教唆犯通常是通过劝导、利益诱惑、传授决策意见、怂恿、贿赂以及威胁等手段影响那些原本并无犯罪动机的人,使他们按照教唆者的预谋实施不法行为,从而导致符合抢劫罪标准的犯罪情形产生。 在这种情况下,教唆他人抢劫者便构成了抢劫罪的教唆犯。 对于教唆犯的惩处原则,则主要依据他在共同犯罪行为中扮演的角色和发挥的作用加以判决。 并且,如果教唆对象为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那么对教唆者的惩罚力度将会进一步加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
【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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