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可以定抢夺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第二百六十七条明确规定,抢夺犯罪主要表现为对公私财产实施掠夺,并且这种掠夺行为在数量或者次数上都达到一定标准。对比之下,抢劫罪所呈现的,则是通过暴力、恐吓以及其他各种强制性手段来占有他人财物的做法。两者的显著差异体现在作案方式以及采取的手段等方面。假如某一犯罪者在实施抢夺过程中携带有武器,根据现行法规,他将按照抢劫罪而非抢夺罪的惩处原则受到审判。这就表明,当手持武器进行抢夺时,其行为已经从法律层面上转变为了具有更严重性质的抢劫,而非单纯的抢夺。具体来说,如果一个犯罪者在未采用任何暴力、恐吓或其他强制性手段的前提下,对他人财物实施了抢夺,那么他的行为将被认定为抢夺罪;然而,若他在抢夺过程中携带了武器,那么他的行为将被判定为抢劫罪,而非抢夺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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