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猥亵罪立案还要起诉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针对第二百三十七条的指控,强制性猥亵罪被判定为一种刑事犯罪行径。
在这样的情况下,只要公安机构已经就这种情况启动调查并取得确凿的证据,那么就应当遵循规定提起公诉。 我们要明确,所谓“公诉”其实是由公诉机关(普遍来说是指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的一项对犯罪嫌疑人提出刑事诉讼,并请求法院对此人进行定罪和量刑的法律程序。 因此,当涉及到强制猥亵罪的案件已经立案之后,人民检察院必须依法展开公诉工作,而非选择不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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